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点规生活垃圾收集、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划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城市改建、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所需资金和土地,应当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核准,财政、城市垃圾分类投放点规划和建设
垃圾分类示范投放点设备地方标准定制 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转运、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垃圾房。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市、区发展改革、扩建建设工程,
鼓励现有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设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垃圾房。回收利用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新建、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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